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事務管理規則40

快速跳轉

各機關之檔案,應採統一管理方法,由檔案管理單位集中管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40條規定,各機關的檔案應該進行統一管理,由檔案管理單位負責集中管理。這表示機關內的所有檔案都應使用統一的檔案管理方法進行管理,而這個任務則由檔案管理單位負責。這樣的規定有助於確保檔案的有效管理、保存和提供,以促進機關的運作和資訊的使用。 範例參考:根據經濟部「檔案管理要點」第40條的規定,各機關在處理檔案時,必須遵從統一的管理方法,例如使用統一的檔案編號系統、檔案分類方法等。這樣可以確保不同機關間的檔案管理方式的一致性,方便檔案的查閱和利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40 條規定:「各機關之檔案,應採統一管理方法,由檔案管理單位集中管理。」(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4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