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政府採購法 第 37 條(訂定投標廠商資格不得不當限制)

  1. 1.機關訂定前條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2. 2.投標廠商未符合前條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但廠商之財力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 37 條規定投標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須與履約能力相關,且財力資格可用銀行或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替代。

Q · 投標被以財力不足刷掉,還有救嗎?

依政府採購法第 37 條第二項,投標廠商的財力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替代。換言之,資本額不足但技術實力足夠的廠商,不必因財力門檻被排除。投標時應一併附上保證文件,並於投標書明確引用本條第二項作為法律依據。若資格條件本身明顯與履約能力無關而排除競爭,另可依疑義、異議、申訴三層程序救濟。

白話解讀

政府每年花幾兆元採購預算。理論上應該公平競爭,誰最有能力、最便宜、最符合需求就給誰。但實務上很多採購案的資格條件看起來公平,仔細一看卻是「量身訂做」:要求過去五年有三個類似案例(全市只有一家做過)、要求資本額五億以上(剛好把中小企業全部刷掉)。§37 就是這種玩法的法律上限:資格條件必須和履約能力直接相關,不能變成排除競爭的工具。還有一個你可能沒聽過的後門:財力資格可以用銀行或保險公司的連帶保證書替代。這個條款救了無數有技術實力但資本額不夠的公司。如果你被政府標案以「資格不符」刷掉,你有法律依據可以反擊,前提是你知道這條存在,而且知道要在哪幾天內動手。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 37 條為投標資格的法律界限,要求機關訂定的廠商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且須以確認廠商具備履約所必須之能力為限;並明定財力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替代,避免財力門檻成為排除中小企業競爭的工具。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政府採購法 37 條在規範什麼?

投標廠商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須以確認履約能力為限,財力資格可用連帶保證替代。

Q2怎麼判斷招標文件是不是綁標?

看每個資格條件能否對應履約能力,並調查市場上是否只有一兩家能同時符合所有條件。

Q3財力資格可以用銀行保證書代替嗎?

可以,第 37 條第二項明文允許用銀行或保險公司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替代。

Q4被判資格不符要在幾天內救濟?

收到通知 10 日內依第 75 條提異議,異議不服 15 日內依第 76 條申訴,從收到日起算。

Q5綁標申訴的舉證責任在誰身上?

機關須逐條說明每個資格條件為何必要,無法說明的條件即站不住腳,舉證重心在機關。

Q6截標前發現資格條件不合理怎麼辦?

依第 41 條於等標期 1/4 前提書面疑義,是最省力的救濟時點。

Q7政府採購法 37 條和第 36 條差在哪?

第 36 條訂資格類別,第 37 條設訂定資格的法律上限與財力替代後門。

Q8中小企業沒五億資本額能投大標嗎?

能,依第 37 條第二項用銀行或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書頂替財力門檻即可。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救濟層級時點對象效果
疑義(§41)等標期 1/4 前招標文件規定機關說明或修正招標文件
異議(§75)收到通知 10 日內機關之決定機關重新審查並作異議處理結果
申訴(§76)異議決定後 15 日內異議決定申訴審議判斷對機關有拘束力,可撤銷違法決標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予算決算及び会計令 第70条・第71条(一般競争参加者の資格)
🇰🇷 韓國국가를 당사자로 하는 계약에 관한 법률 시행령 제12조(경쟁입찰의 참가자격)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 德國GWB § 122(Eignung des Bewerbers oder Bieters)
🇫🇷 法國Code de la commande publique article L2142-1(conditions de participation)
🇺🇸 美國FAR 9.104(Standards for responsible prospective contractor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