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第 108 條(將訴狀送達被告並命答辯)
- 1.行政法院除依前條規定駁回原告之訴或移送者外,應將訴狀送達於被告。並得命被告以答辯狀陳述意見。
- 2.原處分機關、被告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經行政法院通知後,應於十日內將卷證送交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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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行政訴訟法第 108 條規定,法院受理後應將訴狀送達被告,被告機關於收到通知後十日內須將全部卷證送交法院。
Q · 告政府之後,對方機關要把內部資料交出來嗎?
依行政訴訟法第 108 條,法院受理起訴後會將訴狀送達被告,並得命被告以答辯狀陳述意見;更關鍵的是原處分機關、被告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於收到法院通知後,應於十日內將全部卷證送交法院。這是行政訴訟對人民友善的設計,使起訴人不必如民事訴訟般自行蒐集對方內部資料。
白話解讀
你以為告政府跟告人一樣,把訴狀丟出去就會有人回應?行政訴訟有一個民事訴訟沒有的隱藏優勢:法院通知政府機關後,那個機關必須在十天內把所有相關卷宗、檔案、會議紀錄、簽呈交給法院。這是寫在第 108 條裡的義務。這代表什麼?代表你不需要像在民事訴訟裡那樣費盡心思去蒐集對方的內部資料,因為政府本來就要把它們交出來。你只要起訴成立,這條卷證調取機制就自動啟動。很多人不知道這一點,自己花一堆時間在外面繞,其實該等的是那十天內法院收到的卷宗袋。
法律定性
行政訴訟法第 108 條為起訴後的程序性規範,包含三個機制:法院將訴狀送達被告、法院得命被告提出答辯狀、以及行政機關於收到通知後十日內將卷證送交法院。其中卷證送交為強制性法定義務,目的在於平衡人民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資訊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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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法院叫對方機關送卷,要多久才會收到?▾
條文寫十天,但這是從機關收到通知開始算。法院通知一般用公文送達,加上機關內部公文流轉時間,實際你可能要等兩到四週才會聽到卷宗已到。如果你想閱卷,要在卷宗到達後另外聲請。內行人提示:如果卷宗一直沒到,可以直接寫狀紙請法院依第108條第2項催卷。
Q2我是被告機關承辦人,這十天送卷如果延遲會怎樣?▾
法律上沒有直接處罰,但法院會發函催,再不送會層轉到首長那裡。實務上長期延遲送卷會被列入機關考核,個人考績也會受影響,判決書亦會記載被告延遲送卷。內行人提示:卷證龐大來不及整理時,主動寫陳報狀說明預計送達日,比拖到被催更有效。
Q3如果法院沒命被告答辯,是不是代表我贏了?▾
不是。得命答辯只是法院可以不要求被告交答辯狀,但被告還是會在開庭時口頭答辯或主動遞答辯狀。法院不命答辯通常是因案件單純或想趕快進入言詞辯論。內行人提示:被告通常仍會主動寫答辯狀留下完整書面紀錄,因此不要因法院沒命答辯就放鬆。
Q4行政訴訟法第108條是什麼?▾
規範起訴後程序:訴狀送達被告、法院得命答辯、機關十日內送交全部卷證,是行政訴訟對人民友善的調卷設計。
Q5卷證送交是什麼意思?▾
行政機關於收到法院通知後,須將與案件相關的全部卷宗、簽呈、會議紀錄送交法院的法定義務。
Q6得命答辯狀和應答辯有什麼不同?▾
得命是法院可裁量是否要求被告書面答辯,並非被告一定有書面答辯機會,也非強制要件。
Q7送卷義務適用哪些行政訴訟?▾
民國98年修正刪除撤銷訴訟限制後,適用於各種類行政訴訟,不再限於撤銷訴訟。
Q8告政府後怎麼拿到機關內部資料?▾
不必自行蒐集,起訴成立後法院通知機關,機關十日內須送交全部卷證,你只要等卷宗到院再聲請閱卷。
Q9機關不送卷怎麼辦?▾
具狀請法院依第108條第2項催卷,法官通常會立即處理,延遲送卷亦會記載於判決書。
Q10起訴狀要怎麼寫才能調到對的卷?▾
明確指出要爭執哪個處分的哪個面向,避免籠統,機關才會送對應的實質決策簽呈而非僅程序卷。
Q11送卷後想看卷宗要怎麼做?▾
卷證送達法院後另向法院聲請閱卷許可,送卷與閱卷是兩個不同程序。
Q12行政訴訟調卷 vs 民事訴訟蒐證差在哪?▾
行政訴訟機關有法定送卷義務,民事訴訟原則需當事人自行蒐證或聲請文書提出命令,資訊取得難度差很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行政訴訟 | 民事訴訟 |
|---|---|---|
| 對方內部資料取得 | 機關有法定義務十日內送交全部卷證 | 原則上需自行蒐證或聲請文書提出命令 |
| 資訊不對稱 | 藉強制送卷機制縮小落差 | 當事人地位對等,無強制調卷設計 |
| 證據調查模式 | 兼採職權調查主義 | 原則辯論主義由當事人主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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