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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行政訴訟法 第 209 條

  1. 1.判決應作判決書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姓名及住所居所;當事人為法人、機關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及所在地、事務所或營業所。 二、有法定代理人代表人、管理人者,其姓名及住所或居所。 三、有訴訟代理人者,其姓名及住所或居所。 四、判決經言詞辯論者,其言詞辯論終結日期。 五、主文。 六、事實。 七、理由。 八、年、月、日。 九、行政法院。
  2. 2.事實項下,應記載言詞辯論時當事人之聲明及所提攻擊或防禦方法之要領;必要時,得以書狀、筆錄或其他文書作為附件。
  3. 3.理由項下,應記載關於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意見及法律上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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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行政訴訟法第 209 條規定判決書須記載當事人、主文、事實、理由等九款法定事項,缺漏或理由不備即構成上訴理由。

Q · 行政法院的判決書一定要寫哪些東西?

依行政訴訟法第 209 條,判決書必須記載九款事項: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言詞辯論終結日期、主文、事實、理由、年月日、行政法院。其中事實項要記載當事人聲明與攻擊防禦方法要領,理由項要記載對攻防方法之意見及法律上意見。欄位缺漏,或出現理由不備、理由矛盾,依第 243 條構成上訴理由。

白話解讀

你收到一份行政法院判決書,密密麻麻幾十頁,你以為這是法官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其實不是,這條法律規定了判決書必須有的「九個欄位」,少一個就是程序瑕疵。為什麼這對你重要?因為「理由項」是法官告訴你他為什麼這樣判的地方,這是你上訴的彈藥庫。如果法官沒寫理由、理由寫得不清不楚、或理由跟主文兜不起來(叫「理由不備」或「理由矛盾」),這就是法定上訴理由(行政訴訟法§243),你不需要找新事實新證據,光靠判決書本身的瑕疵就能上訴。「事實項」記載你和對方在法庭上提了什麼主張、什麼證據。如果你發現「事實項」漏記了你提的重要證據或論點,這也是上訴的籌碼,因為這代表法官根本沒處理你提出來的東西。判決書不是天書,是有結構的,懂結構的人才能找到攻擊點。

法律定性

行政訴訟法第 209 條為判決書形式要件之規範,列舉判決書必須記載的九款法定事項,並要求事實項記載當事人聲明及攻擊防禦方法要領、理由項記載法律上意見,目的在使判決可被當事人檢驗及上級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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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行政法院判決書要寫哪些東西?

依行政訴訟法 209 條共九款: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言詞辯論終結日期、主文、事實、理由、年月日、行政法院。

Q2判決書沒寫理由可以上訴嗎?

可以。理由不備依行政訴訟法第 243 條為當然違背法令,不必提新事證,光靠判決書本身瑕疵就能上訴。

Q3理由不備和理由矛盾差在哪?

理由不備是該說明卻沒說明(漏回應爭點);理由矛盾是理由欄的論證會導出與主文相反的結論。兩者都是第 243 條的上訴事由。

Q4事實項漏記我的主張怎麼辦?

可在收到判決書後聲請更正,也可在上訴時以未盡調查能事、漏未審酌攻擊防禦方法為由攻擊原判決。

Q5行政法院判決書要寫什麼?

依行政訴訟法 209 條共九款必載事項: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言詞辯論終結日期、主文、事實、理由、年月日、行政法院。

Q6判決書的事實項要記載什麼?

記載言詞辯論時當事人的聲明,以及所提攻擊或防禦方法的要領,必要時得以書狀、筆錄或文書作附件。

Q7判決書的理由項要記載什麼?

記載對攻擊防禦方法之意見及法律上之意見,即法官為何採信或不採信、適用哪條法律。

Q8什麼是理由不備?

判決理由欄未記載或記載不完整、未回應核心爭點,依第 243 條屬當然違背法令。

Q9拿到判決書怎麼找上訴點?

先核對事實項有無漏記主張證據 → 逐段比對理由項是否回應爭點 → 辨認理由不備或理由矛盾 → 在期間內以§243上訴。

Q10判決書沒寫理由怎麼上訴?

以理由不備為由,依行政訴訟法第 243 條第 2 項提起上訴,無須新事證,主張原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Q11事實項漏記我的主張怎麼處理?

收到判決書後可聲請更正,或在上訴時主張原審未盡調查能事、漏未審酌攻擊防禦方法。

Q12怎麼證明判決理由矛盾?

逐段引用理由欄論證,指出依其推論應導出與主文相反的結論,呈現理由與主文的內在衝突。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項目意義法條依據上訴效果
理由不備該記載的理由完全沒寫或寫得不清楚,未回應核心爭點行政訴訟法第 243 條第 2 項第 6 款當然違背法令,幾乎必撤銷
理由矛盾理由欄的論證會導出與主文相反的結論行政訴訟法第 243 條第 2 項第 6 款當然違背法令,二審多撤銷發回
事實項漏記未記載當事人提出的重要主張或證據行政訴訟法第 209 條第 2 項可聲請更正或以未盡調查能事上訴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 第253条(判決書の記載事項;行政事件訴訟法準用)
🇰🇷 韓國민사소송법 제208조(판결서의 기재사항)
🇨🇳 中國民事诉讼法 第157条(判决书内容;行政诉讼法准用民诉规定)
🇩🇪 德國VwGO § 117(Inhalt des Urteils)
🇫🇷 法國Code de justice administrative art. R741-2(mentions du jugement)
🇺🇸 美國Fed. R. Civ. P. 52(a) & 58(findings/conclusions 與 entry of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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