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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第 268 條(抗告期間)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提起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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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chen921
a year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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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 20日 收容聲請抗告 §237-16 5日內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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