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訴訟法 第 295 條(本訴之提起)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假扣押裁定後,尚未提起給付之訴者,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提起;逾期未起訴者,行政法院應依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