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第 31 條(選定或指定之人喪失資格之救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選定或被指定之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他被選定或被指定之人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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