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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例如4撤銷訴訟)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例如合併國賠)。
行政法院
附帶訴訟
🛕行訴法院審判(行政訴訟7合併請求財產上給付)
❌不需適用國賠10協議先行程序
vs
🛕民事法院審判(國賠10、12)
⚠️⚠️協議先行程序
*
國賠10
I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II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douzeng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行訴§7+國賠§12=國賠雙軌制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