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法。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條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專業、適切且迅速處理智慧財產案件的訴訟制度,以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該法目的在於提供專業的法院來處理智慧財產案件,以確保這些案件能夠得到適當的審理和保護。這有助於保護智慧財產權以及促進創新和經濟發展。 參考資料: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全文
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分別依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應適用之法律。
立法理由本法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應適用程序之特別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各該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程序應適用之法律。
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法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應適用程序之特別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各該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程序應適用之法律。
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法。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