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民事訴訟法 第 589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589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親子關係訴訟管轄規定移列家事事件法。
Q · 民事訴訟法589條現在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589條已於民國102年5月8日刪除。原條文規範否認子女之訴、認領之訴,以及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確定生父之訴的專屬管轄(子女住所地法院),並於98年因應釋字第587號納入子女自身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現行此類親子關係事件的管轄,依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
白話解讀
這條在民國102年被刪除了。最後版本規範的是否認子女、認領、以及就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確定其父之訴的管轄法院,依規定專屬子女住所地的法院管轄。98年修正時還因應釋字第587號解釋納入子女自己也能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刪除的原因是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全面接手親子關係事件程序,這條就被整批淘汰。現在這類案件的管轄規定要翻家事事件法。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589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人事訴訟程序中親子關係事件的管轄規定,於民國102年隨家事事件法施行而廢止,相關程序整體移由家事事件法規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事訴訟法589條現在還有效嗎?▾
已於民國102年5月8日刪除。原規範親子關係訴訟(否認子女、認領、確定生父之訴)的專屬管轄,現依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
Q2民事訴訟法589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原規範否認子女、認領、確定生父之訴的專屬管轄,102年移列家事事件法。
Q3589條為什麼被刪除?▾
因家事事件法施行,親子關係事件程序整批由該法接手,民訴對應條文同步刪除。
Q4現在親子關係訴訟要去哪個法院?▾
依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定管轄,原則由子女住所地或相關當事人住所地的少年及家事法院管轄。
Q5舊民訴589條和現行家事事件法差在哪?▾
規範實質相近,但程序整體改由家事事件法統合處理,並導入家事調解等機制,已非民訴管轄。
🔒還有 3 題問答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