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第 106 條(審前報告以及意見陳述)
- 1.法院為審酌子女之最佳利益,得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請其進行訪視或調查,並提出報告及建議。
- 2.法院斟酌前項調查報告為裁判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其內容涉及隱私或有不適當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 3.法院認為必要時,得通知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相關人員於期日到場陳述意見。
- 4.前項情形,法院得採取適當及必要措施,保護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相關人員之隱私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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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家事事件法第 106 條規定法院得請社工訪視提出報告,裁判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涉隱私不在此限。
Q · 監護權官司,社工訪視報告我看得到嗎?
依家事事件法第 106 條第 2 項,法院在用社工訪視報告做裁判前,必須讓關係人有陳述意見的機會,前提是你能看到報告內容。但如果報告涉及隱私(例如保護通報人身分、兒少個資)或有不適當揭露情形,法院可以遮蔽部分內容不讓你看。實務上要主動聲請閱覽,有些法院不會主動寄副本。
白話解讀
離婚官司裡,法官手上最有份量的那份文件,不是你的訴狀,不是對方的答辯,是一份你可能連看都沒看過的社工訪視報告。法院可以請社福機構派人到你家,看你怎麼跟小孩互動、住家環境如何、經濟條件怎樣,然後寫成報告交給法官。這份報告不是判決,但它對法官的影響力遠超過你在法庭上的任何一句陳述。因為法官不可能住到你家觀察你的日常,社工就是法官的眼睛。更關鍵的是:法院在用這份報告做裁判之前,必須讓你有機會看到報告內容並表達意見。但如果內容涉及隱私或不適當揭露的部分,法院可以不讓你看。這代表你可能連自己被怎麼評價的都不完全知道。
法律定性
家事事件法第 106 條為親子非訟事件之訪視調查制度規範,授權法院為審酌子女最佳利益得請社福機構進行訪視並提出報告,並建立關係人陳述意見權與社工人員隱私安全保護的雙向程序保障,是台灣監護權、會面交往等家事裁判的核心程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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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社工來家訪我可以拒絕嗎?▾
法律上你可以不配合,但這是最糟的選擇。法院會認為你有隱瞞的動機,而且社工可以根據拒絕訪視這件事本身在報告裡寫上「未能完成訪視,無法評估」,法官看到這種字眼,對你的心證會非常不利。內行人提示:就算你家的狀況真的不理想,配合訪視並主動說明改善計畫,遠比拒絕訪視後在法庭上辯解有效。
Q2社工報告我可以拿到看嗎?▾
原則上可以。第二項規定法院在用報告做裁判前要讓你有陳述意見的機會,這前提是你得看到報告內容。但如果報告涉及隱私或不適當揭露(例如保護通報人身分、兒少個資),法院可以遮蔽部分內容不讓你看。內行人提示:主動向法院聲請閱覽報告,不要等法院通知你。有些法院不會主動寄副本給你,你不問就不給。
Q3家事事件法 106 條是什麼?▾
親子非訟事件的訪視調查制度規範,授權法院請社工到家觀察並寫成報告,是監護權裁判的核心程序工具。
Q4社工訪視報告是什麼?▾
由社福機構派員到關係人住所進行觀察、訪談,並彙整成書面報告,供法院審酌子女最佳利益。
Q5陳述意見權是什麼?▾
關係人在法院作成裁判前,對訪視報告等資料表達意見的程序保障權利,是聽審請求權的具體化。
Q6什麼是子女最佳利益?▾
家事裁判中以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教育、生活安定為最高判準的核心原則,民法 1055-1 列具體因素。
Q7社工訪視前我要準備什麼?▾
整理小孩就醫、就學、課輔紀錄;確保有獨立睡眠空間與書桌;冰箱備小孩食物;不要過度裝飾。
Q8怎麼拿到社工訪視報告?▾
向承辦法院書記官聲請閱覽訪視報告副本,不要等法院通知。涉隱私部分會被遮蔽。
Q9對訪視報告不滿意怎麼辦?▾
在法院指定陳述意見期限(通常 7-14 天)內提書面意見,附反證(照片、對話、第三方證明)。
Q10聲請再次訪視要多少錢?▾
通常由公部門吸收,無須額外費用;若聲請民間機構或專業鑑定,則由聲請人或國庫負擔。
Q11社工訪視 vs 家事調查官調查差在哪?▾
社工訪視由社福機構執行,家事調查官(第 18 條)是法院編制公務員,調查證據效力更強。
Q12社工訪視報告 vs 程序監理人意見差在哪?▾
訪視報告是對家庭環境的客觀觀察;程序監理人(第 109 條)是代表子女最佳利益的法定代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social_worker_visit | court_investigator | procedure_monitor |
|---|---|---|---|
| 啟動主體 | 法院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 | 法院依職權指派調查官 | 法院為未成年子女選任律師或社工 |
| 法律依據 | 家事事件法第 106 條 | 家事事件法第 18 條 | 家事事件法第 109 條 |
| 報告效力 | 重要參考但非絕對 | 具有準調查證據效力 | 代表子女最佳利益意見 |
| 費用負擔 | 通常由公部門吸收 | 由國家負擔 | 由聲請人或國庫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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