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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家事事件法 第 89 條(暫時處分之效力)

暫時處分之裁定,除法律別有規定或法院另有裁定外,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失其效力: 一、本案請求經裁判駁回確定。 二、本案程序經撤回請求或因其他事由視為終結。 三、暫時處分之內容與本案請求經裁判准許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內容相異部分。 四、暫時處分經裁定撤銷或變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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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家事事件法第 89 條規範暫時處分失效四款事由:本案駁回確定、本案撤回終結、與本案裁判相異部分、經撤銷或變更確定。

Q · 本案撤回了,之前的暫時處分還有效嗎?

依家事事件法第 89 條第二款,本案程序經撤回請求或因其他事由視為終結時,暫時處分自動失其效力。撤回的那一刻,不需要法院另外裁定,所有附隨於該本案的暫時保護同步歸零。實務上常見當事人在調解壓力下撤回離婚訴訟,卻沒料到暫時扶養費裁定也跟著消失,造成保護斷層。

白話解讀

暫時處分不是永久判決,它有保存期限。這條列出了四種讓暫時處分自動失效的情形,每一種都對應一個不同的結局。第一款:你的本案請求被法院駁回確定了,暫時處分跟著消失。第二款:你自己撤回了請求,或者案件因為其他原因終結了(例如雙方和解後撤案),暫時處分也沒有繼續存在的理由。第三款最容易被忽略:本案判決出來了,暫時處分中跟判決結果不一樣的部分自動失效。例如暫時處分讓你每月拿五萬扶養費,但最終裁定只給三萬,那多出來的兩萬部分的暫時處分就失效了。第四款最直接:暫時處分被另一個裁定撤銷或變更確定了。四條路,每條都通往同一個終點:暫時處分退場。

法律定性

家事事件法第 89 條規範暫時處分之失效事由,明定四款情形(本案駁回確定、本案撤回終結、與本案結果相異部分、撤銷或變更確定)會使暫時處分裁定自動失其效力,建立暫時保護與程序終結之間的清算機制,避免暫時性保護無限延伸超越本案範圍。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對方撤回訴訟了,我之前拿到的暫時扶養費就沒了嗎?

對方撤回他的本案請求,那是他的暫時處分失效。但如果你自己也有聲請暫時處分(例如暫時探視權),你的暫時處分是附隨於你自己的本案請求。只要你的本案還在,你的暫時處分不受影響。內行人提示:離婚案件中雙方經常交叉聲請不同的暫時處分,搞清楚每一個暫時處分是「附隨在誰的本案請求上」,才能判斷哪些會失效。

Q2暫時處分失效後,之前已經拿到的錢要還嗎?

要看下一條(第 90 條)。原則上法院可以命你返還,但有一個重要例外:家庭生活費用和扶養費如果沒有超過必要範圍,不用還。這是保護經濟弱勢方的規定。內行人提示:如果你是付錢的那方,暫時處分失效後不要自己直接跟對方要求返還,要透過法院聲請裁定。自己追討沒有執行力,法院裁定才有。

Q3家事事件法 89 條是什麼?

規範暫時處分失效的四款事由,明定本案結束或暫時處分被撤銷時,暫時保護自動退場的機制。

Q4暫時處分什麼時候會失效?

本案駁回確定、本案撤回終結、本案裁判內容與暫時處分相異部分、暫時處分被撤銷或變更確定,四種情形之一即失效。

Q5什麼叫暫時處分的「相異部分失效」?

本案最終裁判結果與暫時處分內容不一致的範圍,本案確定時自動失效,相同部分被裁判吸收。

Q6什麼是暫時處分的附隨性?

暫時處分依附於本案請求而存在,本案結束則暫時處分隨之退場,這是貫穿暫時處分章節的核心原則。

Q7本案撤回後暫時處分怎麼處理?

撤回的瞬間自動失效,不需另外聲請。但需主動向法院聲請通知登記機關塗銷限制登記。

Q8暫時處分失效後已給付的錢怎麼追回?

向法院聲請裁定命返還,不要自己直接向對方追討(無執行力)。家庭生活費用必要範圍內為例外不返還。

Q9暫時處分的限制登記要怎麼塗銷?

持本案確定裁判或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由法院通知登記機關塗銷。不會自動塗銷。

Q10撤回離婚訴訟前要先做什麼?

盤點所有有效的暫時處分,列出哪些會跟著失效,評估失效後的影響再決定是否撤回。

Q11家事事件法 89 vs 民訴 529 假處分失效差在哪?

89 條是家事非訟暫時處分專用,民訴 529 是民事訴訟假處分。觸發條件不同,且家事版本特別強化保護弱勢方。

Q12家事事件法 89 vs 88 條撤銷變更差在哪?

89 是被動失效(本案結束或他案撤銷),88 是主動撤銷變更(情事變更或無必要)。前者自動發生,後者需聲請。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暫時處分狀態需要的動作返還義務
本案駁回確定全部失效如仍需保護應重新聲請(重新提起本案)依第 90 條原則上可請求返還
本案撤回終結全部失效撤回前應評估失效後果,考慮和解條款並列依第 90 條原則上可請求返還
本案裁判內容相同被裁判吸收(非失效)依本案裁判執行即可
本案裁判內容相異相異部分失效依本案裁判執行相同部分差額部分依第 90 條可請求返還
暫時處分撤銷確定全部失效辦理塗銷登記依第 90 條原則上可請求返還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家事事件手続法第 109 条・第 114 条(仮の処分の取消し・失効)
🇰🇷 韓國가사소송법 제63조의2(사전처분의 실효)
🇨🇳 中國民事訴訟法第 108 條(行為保全裁定的解除,無家事專屬規定)
🇩🇪 德國FamFG § 56(Aufhebung und Außerkrafttreten einstweiliger Anordnungen in Familiensach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s 488-492(caducité et révocation des mesures provisoires)
🇺🇸 美國Family court temporary orders — terminated upon final judgment (state-specific, e.g., FRCP 65 analogue at state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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