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22

快速跳轉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所稱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指依法院刑事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22條解釋如下: 根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22條之規定,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的定義如下:指的是根據法院的刑事判決,已經宣告確定要褫奪公權,但褫奪公權的執行還沒有完畢。 例如,若某人因犯罪被判處褫奪公權,但該判決尚未執行,他還沒有失去公務員的資格或其他褫奪公權所涉及的權利,則他被視為尚未復權的狀態。 引用的參考資料: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最新版本。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所稱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指依法院刑事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