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 第 2 條
- 1.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 2.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時未滿二十歲之人,亦適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國籍法第 2 條規定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四種方式:父或母為國民、父或母死亡時是國民、台灣出生且父母均無可考、歸化。
Q · 我媽是台灣人爸不是,我算中華民國國籍嗎?
依國籍法第 2 條第一項第一款,出生時父或母任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即屬中華民國國籍,自出生時起取得,不需申請、不需審查。民國 89 年修法前的父系血統主義已廢止,溯及條款保障了 89 年 2 月 9 日當下未滿 20 歲、母為國民父為外國人的人。這是「身分確認」不是「歸化」,不需放棄原國籍。
白話解讀
你是不是中華民國國籍,不是看你會不會講中文、不是看你住在哪裡、不是看你有沒有身分證。法律上判斷只有四條路:你出生時爸爸或媽媽其中一人是中華民國國民、你出生於父母過世後但他們過世時是國民、你在台灣出生且父母身分不明或無國籍、或你後天歸化。前兩條是「血統主義」(看父母),第三條是「出生地主義」(看出生地點),第四條是後天取得。這條最關鍵的設計是「父或母」三個字:民國 89 年以前是父系血統主義,只看爸爸;現在是父母雙系,媽媽是台灣人也算。第二項更狠,它讓 89 年修法時還沒滿 20 歲(現在改成計算到當時未滿 20 歲)的人也能適用,意思是有一整批人因為這次修法,從「外國人」變成了「中華民國人」。
法律定性
國籍法第 2 條為中華民國國籍取得的根本性規範,列舉四款固有國籍取得方式:父或母為國民(雙系血統主義)、父或母死亡時為國民、台灣出生且父母均無可考或無國籍(出生地主義補充)、歸化;並設第二項溯及條款,將民國 89 年修法時未滿 20 歲者納入適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國籍法第 2 條是什麼?▾
規範中華民國國籍取得的四種方式,並含 89 年修法溯及條款。
Q2中華民國國籍怎麼取得?▾
四種途徑:父或母為國民、父母死亡時是國民、台灣出生且父母無可考、歸化。
Q3父系血統主義是什麼時候改的?▾
民國 89 年 2 月 9 日修法,改為父母雙系血統主義並設溯及條款。
Q4在台灣出生就是中華民國國籍嗎?▾
不一定。只有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時才適用出生地主義。
Q5雙重國籍合法嗎?▾
一般人合法,但擔任公職須先放棄外國籍(國籍法第 20 條)。
Q6媽媽是台灣人小孩在國外出生算嗎?▾
算。第一款明定父或母為國民即可,不論出生地。
Q789 年溯及條款適用誰?▾
民國 89 年 2 月 9 日當下未滿 20 歲、出生時父或母為國民者。
Q8國籍認定被拒絕怎麼救濟?▾
戶政事務所行政處分送達後 30 天內提訴願,再不服可提行政訴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rows |
|---|---|
| 取得方式 | [ { "type": "固有國籍(第 2 條)", "trigger": "出生時父或母為國民", "burden_of_proof": "證明父母身分", "loss_of_original_nationality": "不需", "official_role": "戶政事務所確認" }, { "type": "歸化(第 3-5 條)", "trigger": "外國人具備居留+品行+生計+語言要件", "burden_of_proof": "申請人提出完整證明", "loss_of_original_nationality": "原則上需放棄(少數例外)", "official_role": "內政部許可" }, { "type": "出生地補充(第 2 條第三款)", "trigger": "台灣出生且父母均無可考或無國籍", "burden_of_proof": "戶政查證父母身分", "loss_of_original_nationality": "不需(本來就無)", "official_role": "戶政事務所登記" }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