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事構築,各級經辦單位及施工部隊,特須注意保密及安全,在施工全程中,應實施分段檢 (複) 驗,合格後逐段施工,其檢 (複) 驗項目及紀錄表格式如附件二。 各總司令部負工事構築之全責,必須全程督導,國防部依需要適時派員視察指導。
根據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16條,工事構築時需要注意保密和安全,在施工過程中應實施分段檢驗,通過檢驗後才能進行相應段落的施工。附件二提供了檢驗項目和記錄表格的格式。各總司令部負責整個工事構築的責任,必須在整個施工過程中進行督導。國防部可根據需要派遣人員進行視察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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