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稱國防工事 (以下簡稱工事) ,係指為國防及作戰需要,在平時、戰時於地上、地下所建築永久、半永久工事及阻絕設施之總稱。
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2條是指國防工事的定義與範圍。根據該條,國防工事係指為國防及作戰需要,在平時、戰時於地上、地下所建築永久、半永久工事及阻絕設施之總稱。這包括了在平時和戰時建造的各種永久或半永久的工事和阻絕設施,用於滿足國家的國防和作戰需求。根據這一規定,工事可以建在地上或地下,並包括各種建造物和設備,以及用於阻絕敵人的設施。其中,永久工事是指長期存在且固定在某個地點的工事,半永久工事則是指長期存在但可能需要調整或更換位置的工事。阻絕設施則是指用來阻止敵人進入特定區域的設施,例如護城河、地雷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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