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事驗收後,執行單位即將驗收情形填製工程結案申請表、作戰工程驗收證明書、作戰工程結算明細表、作戰工程供料結算明細表、工程預算結報書、工程預算支用狀況明細表 (格式如附件五至十) ,驗收紀錄,並列入營產及電腦資訊列管,一併呈報權責單位核辦結案。
根據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21條,工事驗收後,執行單位應填製工程結案申請表、作戰工程驗收證明書、作戰工程結算明細表、作戰工程供料結算明細表、工程預算結報書、工程預算支用狀況明細表,並將驗收紀錄列入營產及電腦資訊列管。然後,這些文件和紀錄應一併呈報給權責單位核辦結案。 根據相關資料,作戰工程驗收證明書是在工事驗收後填寫的,用於證明該工程已通過驗收。工程預算結報書用於記錄工程的預算總規模和使用情況。工程預算支用狀況明細表則是用於詳細記錄工程預算的支出細節。作戰工程結算明細表和作戰工程供料結算明細表則用於記錄工程的結算和供料情況。 這些文件和紀錄的填寫和呈報過程應符合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的相關規定和流程,以確保工程的正確結案和相關責任的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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