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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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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事位置勘定後,未經國防部准,不得任意變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9條,進行工事位置勘定後,如果未經國防部核准,則不得隨意變更。這表示在進行國防工事時,必須遵守工事位置的勘定結果,如果需要變更,則必須事先經過國防部的核准。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國防工事能夠按照計劃進行,並且不會對國家安全造成潛在的危害。 舉例來說,假設某地計劃進行一項國防工事,工事位置已經完成勘定並獲得相關文件,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該地方決定變更工事位置,並且未經國防部核准,那麼這個變更就違反了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9條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國防部可以要求停工並要求恢復工事位置到原來的狀態,並且可以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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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 9 條規定:「工事位置勘定後,未經國防部核准,不得任意變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