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第 80 條(調查核定)
- 1.稽徵機關接到結算申報書後,應派員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
- 2.前項調查,稽徵機關得視當地納稅義務人之多寡採分業抽樣調查方法,核定各該業所得額之標準。
- 3.納稅義務人申報之所得額如在前項規定標準以上,即以其原申報額為準。但如經稽徵機關發現申報異常或涉有匿報、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情事,或申報之所得額不及前項規定標準者,得再個別調查核定之。
- 4.各業納稅義務人所得額標準之核定,應徵詢各該業同業公會之意見。
- 5.稽徵機關對所得稅案件進行書面審核、查帳審核與其他調查方式之辦法,及對影響所得額、應納稅額及稅額扣抵計算項目之查核準則,由財政部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 80 條規定稽徵機關接結算申報書後應派員調查,得採分業抽樣訂定同業利潤標準作為核定依據。
Q · 申報所得高於同業利潤標準就一定不會被國稅局查嗎?
依所得稅法第 80 條第三項,申報所得達同業利潤標準以上者,原則上以原申報額為準。但民國 98 年修法增訂但書:稽徵機關若發現「申報異常」或「匿報、短報、漏報」情事,仍可個別調查核定。「過線即免查」的舊邏輯已被打破,達標只是降低主動挑案的機率,不是免死金牌。
白話解讀
國稅局收到你的報稅資料後,不是蓋個章就結案了。法律規定他們必須「派員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但全台灣幾百萬份申報書,不可能每一份都逐筆查帳。所以這條給了國稅局一套分流機制:他們可以用「分業抽樣調查」的方式,訂出每個行業的所得額標準。你的申報所得在這個標準以上?原則上直接過關,以你的原申報額為準。低於標準?會被挑出來個別調查。這等於告訴你一件事:報稅不是在跟法律對話,是在跟一個數字門檻對話。達標了通常沒事,沒達標就會被放大鏡檢視。但98年修法加了一個但書:就算你的申報額在標準以上,如果稽徵機關發現你有匿報、短報或漏報的跡象,照樣可以個別調查。「過線就安全」的想法,從此不再絕對成立。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 80 條為營利事業所得稅調查核定的核心程序條文,建立「分業抽樣調查」制度:稽徵機關以同業利潤標準為篩選器,申報達標者多走書面審核、未達標者個別查帳;同業公會參與標準訂定,並授權財政部訂定查核準則與審核辦法。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國稅局查帳是什麼?▾
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第 80 條派員調查申報所得真實性,核定應納稅額的法定程序。
Q2同業利潤標準是什麼?▾
財政部每年公布的各行業平均利潤率(淨利率、毛利率),國稅局以此判斷申報是否合理。
Q3申報所得低於同業利潤標準會怎樣?▾
會被個別調查核定,但只要帳簿完整、原始憑證齊全,仍可以實際數字為準。
Q4書面審核跟查帳審核差在哪?▾
書面審核只看申報書與附件,查帳審核派員到公司或要求帶帳簿逐筆核對。
Q5國稅局查帳要查多久?▾
法律無期限規定,實務上 1-3 個月,複雜案件可拖半年以上。
Q6被通知查帳要準備什麼?▾
帳簿、傳票、原始憑證按時間和科目分類,準備好異常數據的合理商業解釋。
Q7分業抽樣調查是什麼意思?▾
國稅局按行業隨機抽樣的調查方法,被抽到不代表被鎖定,只是統計母體的一部分。
Q8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是什麼?▾
財政部依本條第五項授權訂定,規定費用認列標準與查核操作,是稅務員查帳的聖經。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書面審核 | 查帳審核 |
|---|---|---|
| 適用對象 | 申報達同業利潤標準、且符合擴大書審要點之中小企業 | 申報未達標準、申報異常、或涉及匿報短報漏報者 |
| 調查深度 | 僅核對申報書與附件 | 派員調帳逐筆核對 |
| 時程 | 通常 1-3 個月內結案 | 1-6 個月不等,複雜案件更久 |
| 納稅人配合義務 | 提供書面文件即可 | 依稅捐稽徵法第 30 條提供完整帳簿文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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