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條例 第 15 條(免稅申請)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前條規定免稅者,應填具契稅免稅申請書,並檢附契約及有關證件,向主管稽徵機關聲請發給契稅免稅證明書,以憑辦理權利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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