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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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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第 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關稅之
徵收
,由海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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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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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通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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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報關及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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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完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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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納稅期限與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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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稅款之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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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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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保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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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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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特別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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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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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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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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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這個法規是說,徵收關稅的工作由海關負責。所謂的關稅,就是進口貨物要付的稅款。舉個例子,如果你從國外買了一台手機寄到台灣,海關就會根據這台手機的價值,收取相應的稅款。這些稅款的徵收工作就是由海關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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