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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關稅法 第 4 條

關稅之徵收,由海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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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關稅法第4條規定,關稅之徵收由海關為之;進口環節的貨物稅、營業稅也由海關代徵,邊境稅務的單一窗口是海關。

Q · 進口的稅是國稅局收還是海關收?

依關稅法第4條,關稅之徵收由海關為之。境內的所得稅、營業稅找國稅局,但只要是進口關稅,主管與執行機關都是海關(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關)。而且進口環節的貨物稅、營業稅也由海關代徵,所以一批貨進口,三種稅由海關一次收齊,邊境的單一窗口就是海關。

白話解讀

一句話九個字,卻定了一件你可能從沒細想的事:收關稅的是「海關」,不是國稅局。這個分工比你想的重要。同樣是繳稅,所得稅、營業稅你面對的是財政部國稅局,但只要是進口關稅,主管和執行的是海關(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關)。它的意義在於:跟關稅有關的申報、查驗、爭執、復查、甚至扣押貨物,你的對口和救濟對象都是海關,跑去國稅局是找錯門。更隱藏的一層是,進口時連同被代徵的營業稅、貨物稅,也是由海關一手收,所以你在邊境面對的單一窗口就是它。

法律定性

關稅法第4條為組織管轄性規範,明定關稅之徵收機關為海關(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各關),確立進口關稅之申報、查驗、核定、復查及相關救濟,均以海關為對口,與境內稅捐由國稅局主管之分工互相區隔。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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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進口的稅都是海關收嗎?

關稅由海關徵收(關稅法第4條),而且進口時的貨物稅、營業稅也由海關代徵,所以邊境這一關你面對的就是海關。內行人提示:雖然都由海關收,但這幾種稅依據的法律不同,爭執時要分清你爭的是哪一種,因為復查、訴願的法律依據和計算基礎各不相同。

Q2對海關的處分不服,要向誰救濟?

先向原處分的海關申請復查(關稅法第45條),不服復查決定再向財政部提訴願,最後才是行政訴訟。內行人提示:復查是強制的前置程序,沒先復查就直接提訴願會被駁回,等於白跑一趟還可能拖過期限。

Q3關稅是誰收的?

依關稅法第4條,由海關(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關)徵收,不是國稅局。

Q4關稅法第4條規定什麼?

明定關稅之徵收機關為海關,確立進口稅務的權責與對口單位。

Q5什麼是海關代徵?

進口環節的貨物稅、營業稅由海關代財政部一併徵收,與關稅一次收齊。

Q6海關和國稅局差在哪?

海關主管邊境進口稅,國稅局主管境內所得稅、營業稅,分工不同。

Q7對海關核定的關稅不服怎麼處理?

先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第45條)→ 不服訴願(財政部)→ 行政訴訟。

Q8進口稅務爭議要找哪個機關?

確認對口是海關而非國稅局,所有復查、補件都遞給海關才不誤期限。

Q9進口包裹被通知補稅怎麼辦?

通知方是海關,依本條為徵收機關,補稅、爭執都向海關處理。

Q10復查沒做可以嗎?

不可,復查是強制前置程序,未復查直接訴願會被駁回。

Q11關稅 vs 境內稅救濟程序差在哪?

關稅依關稅法向海關復查,境內稅依稅捐稽徵法向國稅局復查,法源不同。

Q12關稅法 vs 稅捐稽徵法哪個適用?

稅捐稽徵法第2條明文排除關稅,關稅另依關稅法處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海關(關稅)國稅局(境內稅)
主管機關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關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
稅目進口關稅,並代徵進口貨物稅、營業稅所得稅、營業稅、遺贈稅等境內稅
爭議救濟前置復查(關稅法第45條)復查(稅捐稽徵法)
法源關稅法(稅捐稽徵法第2條明文排除關稅)稅捐稽徵法及各稅法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関税は税関(財務省所管)が賦課・徴収(関税法)
🇰🇷 韓國관세는 관세청(세관)이 부과·징수 (관세법)
🇨🇳 中國关税由海关依法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关税法)
🇩🇪 德國Zölle werden von der Zollverwaltung (Generalzolldirektion) erhoben
🇫🇷 法國Les droits de douane sont perçus par la 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douanes et droits indirects (DGDDI)
🇺🇸 美國Customs duties are assessed and collected by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 under Title 19 U.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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