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 第 2 條(國有財產之定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國家依據法律規定,或基於權力行使,或由於預算支出,或由於接受捐贈所取得之財產,為國有財產。
- 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視為國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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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國家依據「法律規定」,或基於「權力行使」,或由於「預算支出」,或由於「接受捐贈所取得之財產」,為國有財產。
II 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Exc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視為國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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