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 7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施行前,有關國有不動產糾紛未結案件及尚未判決或已判決尚未執行終結之訴訟案件,如對方當事人請求依照本法或本細則有關規定處理時,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得視實際情況,予以處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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