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 第 36 條(一部背書、分別轉讓背書、附條件背書)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所為之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於數人之背書,不生效力,背書附記條件者,其條件視為無記載。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票據法 第3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