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票據法91通知方法

快速跳轉
  1. 1.通知得用任何方法為之。但主張於第八十九條所定期限內曾為通知者,應負舉證之責。
  2. 2.付郵遞送之通知,如封面所記被通知人之住所無誤,視為已經通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票據法第 91 條規定追索通知不限形式,但主張曾於期限內通知者須負舉證責任;付郵且住所無誤者視為已通知。

Q · 我用 LINE 通知票跳了算不算數?

算,但要證明你發過,舉證責任在你

依票據法第 91 條,通知不限形式,LINE、email、電話、書面都可以。但第一項但書把舉證責任全壓在通知人身上:日後有爭執,是你要證明自己在第 89 條的四日內確實通知了對方。第二項給了安全捷徑——付郵遞送時,只要信封上被通知人住所記載無誤,即視為已通知,不問對方是否實際收受。

白話解讀

LINE訊息算通知嗎?email呢?一通電話算嗎?第91條的回答很寬:任何方法都可以。法律在這件事上沒有形式要求,口頭、書面、通訊軟體、傳真,只要真的到達被通知人,理論上都算數。但這個寬鬆的背後藏著一個要命的負擔:舉證責任在你身上。如果將來有糾紛,是你要證明自己在第89條的四天期限內確實通知了對方,而不是對方要證明他沒收到。第二項給了一個取巧的捷徑:郵寄通知時,只要信封上的被通知人住所寫得沒錯,就視為已經通知,即使對方根本沒收到信。這就是為什麼票據糾紛裡,掛號信的那張寄件回執比正本契約書還寶貴。它不是紀念品,它是你訴訟時唯一的護身符。

法律定性

票據法第 91 條規範追索權行使中「拒絕事由通知」的方法與舉證:通知不限任何形式,惟主張於法定期限內通知者負舉證責任;付郵且封面住所無誤者,採擬制送達,視為已通知。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用 LINE 通知對方票跳了,法律上算通知嗎?

原則上算。第 91 條說通知可以用任何方法,但關鍵在你能否證明訊息發出、指向特定票據、對方收到。實務上若 LINE 截圖是唯一證據,最好再搭一封掛號信,因為第二項付郵只要住所對就視為送達。

Q2我寄了掛號信但對方拒收退回,算通知到嗎?

看信封住所對不對。第二項規定封面所記住所無誤即視為已通知,所以地址正確但對方拒收仍算通知到。寄前務必以票據記載住所為準。

Q3票據法 91 條是什麼?

規範追索權拒絕事由通知的方法與舉證:方法不限形式,但主張期限內通知者負舉證責任。

Q4什麼叫擬制送達?

付郵通知只要封面住所記載無誤,即視為已通知,不問對方是否實際收受。

Q5票據通知的舉證責任在誰?

在主張曾於第 89 條期限內通知的人,也就是執票人自己。

Q6票據通知 vs 民法意思表示到達差在哪?

民法 95 採實際到達主義,票據法 91 第二項則付郵住所無誤即擬制到達。

Q7票跳了怎麼通知才有效?

拒絕當下立即發出、多通道並行、明確指向同一張票、保全所有憑證。

Q8用 LINE 通知怎麼留證據?

保留指向特定票據的對話、可驗證對方帳號身分,並加寄掛號信補強。

Q9掛號信地址要怎麼寫?

以票據記載住所為準,封面住所須與票載一致才適用擬制送達。

Q10憑證要保留多久?

保留到追索權消滅時效(票據法第 22 條)屆滿為止。

Q11對方拒收掛號信算通知到嗎?

算。封面住所無誤即視為已通知,拒收是對方的選擇。

Q12地址寫錯被退回算通知到嗎?

不算。第二項要件是住所無誤,地址錯誤不滿足擬制送達。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手形法 第45条(拒絶の通知)
韓國어음법 제45조(거절의 통지)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66条(拒绝事由通知)
德國Wechselgesetz (WG) Art. 45 (Benachrichtigung)
美國UCC § 3-503 (Notice of Dishonor)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180928 制定)

發票人或背書人,得為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   發票人為前項記載時,執票人得不請求作成拒絕證書而行使追索權。但執票人仍請求作成拒絕證書時,應自負擔其費用。   背書人為第一項記載時,僅對於該背書人發生效力。執票人作成拒絕證書者,得向匯票上其他簽名人,要求償還其費用。

(0490322 全文修正)

通知得用任何方法為之。但主張於第八十九條所定期限內曾為通知者,應負舉證之責。   付郵遞送之通知,如封面所記被通知人之住所無誤,視為已經通知。

(0180928 制定)

發票人或背書人,得為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   發票人為前項記載時,執票人得不請求作成拒絕證書而行使追索權。但執票人仍請求作成拒絕證書時,應自負擔其費用。   背書人為第一項記載時,僅對於該背書人發生效力。執票人作成拒絕證書者,得向匯票上其他簽名人,要求償還其費用。

(0490322 全文修正)

通知得用任何方法為之。但主張於第八十九條所定期限內曾為通知者,應負舉證之責。   付郵遞送之通知,如封面所記被通知人之住所無誤,視為已經通知。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票據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票據法第 91 條規定:「通知得用任何方法為之。但主張於第八十九條所定期限內曾為通知者,應負舉證之責。付郵遞送之通知,如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票據法第 9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票據法第 9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49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