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至第九條有關適格條件及申請程序等規定,於政府持股不適用之。
根據以上資料,無法得知關於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三條至第九條有關適格條件及申請程序等規定於政府持股是否適用的資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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