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103 條(保險人代位之禁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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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
53保險代位
103 不適用人壽保險
130 不適用健康保險
135 不適用傷害保險
135-4準用103 不適用年金保險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