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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106 條(他人死亡保約代訂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者,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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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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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例如變更受益人),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者,不生➡️效力。 避免道德風險 🥣司法實務、保險局: 出質包含120保單借款 🔵多數學說: 實務過度擴大解釋出質,出質不包含120保單借款,不懂為什麼需要被保險人同意
esther91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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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chen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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