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107-1 條(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被保險人喪葬費用及死亡給付之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 前二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避免道德風險),Exc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避免道德危險
II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III 前二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wx68
2 years ago
避免道德危險(主觀危險)的具體規定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