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保險法 第 11 條(準備金之種類)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定各種準備金,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賠款準備金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準備金。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這個法規是說,保險公司必須準備一些錢,以應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這些錢包括責任準備金、未繳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賠款準備金和其他由主管機關規定的準備金。簡單來說,就是保險公司必須預留一些錢,以確保他們能夠承擔可能發生的風險。 例如,如果你買了一份汽車保險,保險公司就必須預留一些錢,以應對你可能發生的車禍。這些錢可以用來支付你的賠償金,以確保你能夠得到應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