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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128 條(保險人之免責事由)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失能、流產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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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被保險人「故意」(避免道德風險)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失能、流產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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