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138-1 條(共保住宅地震險)
- 1.財產保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危險,以主管機關建立之危險分散機制為之。
- 2.前項危險分散機制,應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管理,就超過財產保險業共保承擔限額部分,由該基金承擔、向國內、外為再保險、以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為之或由政府承受。
- 3.前二項有關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限額、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各種準備金之提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4.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之捐助章程、業務範圍、資金運用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5.因發生重大震災,致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累積之金額不足支付應攤付之賠款,為保障被保險人之權益,必要時,該基金得請求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由國庫提供擔保,以取得必要之資金來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138-1 條規定產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險,採共保 + 基金 + 再保 + 國庫擔保四層分散機制。
Q · 房子被地震震壞,住宅火險裡面那一份地震險到底賠多少?
依保險法第 138-1 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強制附加於住宅火險,理賠上限為建築物 150 萬元、臨時住宿費 20 萬元,僅賠「全倒」或「半倒」。背後是四層分散:產險共保 →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 國內外再保險 → 國庫擔保,最底下是國家信用,理賠金不會因某家保險公司倒了拿不到。150 萬遠低於多數房屋重建成本,差額要靠加保超額地震險或擴大地震險補。
白話解讀
台灣一年平均有感地震超過一千次。你的房屋火險保單裡,很可能已經自動附加了一份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但你從來沒注意過。這份保險的理賠上限是 150 萬元(建築物)加 20 萬元臨時住宿費。聽起來不多,但重點不在金額,而在背後的結構:這不是某一家保險公司獨自扛的風險。所有產險公司共保承擔第一層,超過的部分由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承擔,基金不夠的時候可以再保險,最後一層是政府用國庫擔保。這是一個四層安全網,最底下那層是國家信用。換句話說,就算發生像 921 那種等級的巨災,理賠金不會因為某家保險公司倒了就拿不到。但 150 萬的上限遠低於多數房屋的重建成本,如果你的房子值兩千萬,差額要靠你自己加保商業地震險才能補上。
法律定性
住宅地震保險是強制附加於住宅火險之政策性保險,理賠範圍以建築物全倒或半倒為主,採共保 + 基金 + 再保 + 國庫擔保四層危險分散機制,由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籌管理,重大震災致基金不足時得由國庫提供擔保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是什麼?▾
依保險法第 138-1 條設立的財團法人,承擔超過產險業共保限額的地震險賠款,並可向國內外再保或請國庫擔保。
Q2住宅地震險的理賠上限多少?▾
建築物 150 萬 + 臨時住宿費 20 萬,僅賠全倒或半倒。
Q3沒有房貸需要保地震險嗎?▾
本條不強制屋主投保,只強制產險業承保,無貸款屋主常是覆蓋率最低、結構風險最高的族群。
Q4牆壁龜裂但沒到半倒能理賠嗎?▾
基本地震險不賠,須加保「擴大地震險」才涵蓋。
Q5住宅地震險和商業地震險差在哪?▾
前者強制附加火險、政策費率、上限 150 萬;後者自由投保、市場費率、保額可拉高至實際房價。
Q6國庫擔保是真的會出錢嗎?▾
不是直接撥款,而是政府提供擔保讓基金借錢取得理賠資金,後續仍靠保費收入償還。
Q7保險公司可以拒保住宅地震險嗎?▾
依本條第 1 項,產險業有法定承保義務,不得拒絕承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Q8地震險理賠時效多久?▾
依保險法第 65 條,自得為請求日起 2 年內、自保險事故發生日起 5 年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scenario | premium_range | coverage_limit | trigger_condition | renewal_obligation |
|---|---|---|---|---|
|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 約 1,350-1,500 元/年(依縣市) | 建築物 150 萬 + 臨時住宿 20 萬 | 全倒或半倒 | 強制附加於住宅火險 |
| 擴大地震保險(商業) | 依保額浮動(約基本險 3-10 倍) | 可拉高至房屋實際價值 | 部分損失即可(含龜裂、磁磚脫落) | 自由投保 |
| 超額地震保險 | 依超額部分計算 | 補基本險 150 萬以上之差額 | 全倒或半倒(同基本險) | 自由加保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