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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保險法 第 140 條(分紅保險契約之簽定)

  1. 1.保險公司得簽訂參加保單紅利之保險契約。
  2. 2.保險合作社簽訂之保險契約,以參加保單紅利者為限。
  3. 3.前二項保單紅利之計算基礎及方法,應於保險契約中明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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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140 條規範分紅保單,保險公司可選擇是否簽訂,保險合作社則只能簽訂分紅保單,紅利計算基礎須明訂。

Q · 保單紅利到底是什麼?跟保險公司賺錢有關嗎?

依保險法第 140 條,分紅保單由保險公司自由選擇是否簽訂,保險合作社則僅能簽訂分紅保單。民國 81 年修法後,保單紅利已不再連動公司盈餘,而是依死差、利差、費差三項精算結果計算的「保費調整」。法律明文要求計算基礎及方法必須在契約中載明。

白話解讀

保險業務員跟你說「這張保單會分紅喔」,你聽到「分紅」兩個字,腦中浮現的畫面是:保險公司賺錢了,分一些給我。這個畫面在民國81年以前是對的,但修法之後就不對了。現行法把「紅利分配」改成了「保單紅利」,同時刪掉了「無盈餘不得分配」的規定。為什麼?因為保單紅利的本質不是利潤分享,而是保費的事後調整。保險公司收你的保費時,用的是預定的死亡率、利率和費用率。實際營運結果比預定好的部分,退還給你,就是保單紅利。所以保單紅利多少跟公司「賺不賺錢」沒有直接關係,跟預定假設和實際結果的差距有關。這條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規定:保險合作社的保單「必須」是分紅保單,沒有不分紅的選項。

法律定性

保險法第 140 條為分紅保單之法律基礎,規範保險公司得選擇性簽訂分紅契約、保險合作社則強制以分紅契約為限,並要求保單紅利之計算基礎及方法明訂於契約,建立保險商品紅利機制的透明度標準。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分紅保單年繳保費(元)同等保障不分紅保單年繳保費(元)預期年保單紅利(元)保單年期(年)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保險法第 140 條是什麼?

分紅保單的法律基礎,規定保險公司可選擇簽分紅或不分紅保單,保險合作社則只能簽分紅保單,計算方法須明訂契約。

Q2保單紅利怎麼計算?

依死差、利差、費差三項精算結果計算,跟公司盈虧脫鉤,民國 81 年修法後改為「保費調整」性質。

Q3分紅保單跟不分紅保單怎麼選?

看你願不願意多付保費換取「可能拿回部分」,比較兩張保單的保費差額和歷年分紅實際發放紀錄。

Q4為什麼保險合作社一定要賣分紅保單?

因為合作社性質上社員共有共享,第 140 條第二項強制合作社保單必為分紅型,紅利視為社員應得回饋。

Q5保險公司虧錢的話保單紅利會不會不發?

民國 81 年修法後紅利與公司盈虧脫鉤,但實際投資績效會影響利差,導致紅利縮水但不必然歸零。

Q6保單紅利在契約裡找不到計算方法怎麼辦?

該保單違反第 140 條第三項,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或主張契約有重大瑕疵。

Q7分紅保單值得買嗎?

看你的金融知識和風險偏好,多付保費換「可能拿回」對保守型保戶有意義,對積極型投資者通常不划算。

Q8保單紅利要繳稅嗎?

依所得稅法,保單紅利屬要保人之利息所得,視性質可能需併入綜合所得課稅或計入最低稅負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
強制性得選擇簽訂(自由)以參加保單紅利者為限(強制)
紅利性質保費事後調整(民國 81 年後)社員回饋(與公司盈餘可連動)
計算基礎揭露契約必明訂(第三項)契約必明訂(第三項)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保険業法第 114 条(契約者配当)
🇰🇷 韓國보험업법 제32조(보험계약자 배당)
🇩🇪 德國VAG § 138(Überschussbeteiligung)
🇫🇷 法國Code des assurances article L132-29(participation aux bénéfic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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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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