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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保險法 第 161 條(抵銷之禁止)

保險合作社之社員,對於保險合作社應付之股金及基金,不得以其對保險合作社之債權互相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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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161 條禁止保險合作社社員以對合作社之債權,抵銷應繳之股金及基金,以維護合作社資本充實。

Q · 合作社欠我理賠金,我可以拒繳股金抵銷嗎?

依保險法第 161 條,保險合作社社員對合作社的應付股金及基金,不得以其對合作社之債權互相抵銷。即使合作社欠你理賠金、分紅或其他款項,你仍必須先繳清股金,再另案追討。這是因為股金與基金是合作社償付全體社員保單的資本底線,立法者刻意排除民法第 334 條抵銷規定。違反者,合作社可依章程催繳並提起民事訴訟。

白話解讀

合作社欠你一筆錢還沒給,這時候催繳通知來了要你補繳股金。你第一個念頭一定是:「扣掉不就好了?」不行。保險法明確禁止社員拿對合作社的債權去抵銷應繳的股金和基金。這不是合作社在欺負你,而是在保護包含你在內的所有社員。股金和基金是保險合作社的償付能力底線,所有人的保單靠這筆錢撐著。如果每個社員都拿自己的債權來抵,今天少一塊明天少一塊,資本金就像被白蟻蛀的樑柱,等到真正要理賠的時候才發現撐不住了。合作社不是銀行,它的資金來源就是社員的股金和基金,這條規定確保這個資金池不會因為個別社員的債權主張而被侵蝕。

法律定性

保險法第 161 條為保險合作社資本充實原則之特別規定,禁止社員以其對合作社之債權抵銷應繳之股金及基金。本條優先排除民法第 334 條之一般抵銷權,目的在於保護合作社資本不被個別社員之債權主張侵蝕,確保全體社員保單之償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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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保險法第 161 條規定什麼?

禁止保險合作社社員以對合作社之債權,抵銷應繳之股金及基金。

Q2為什麼民法第 334 條的抵銷規定在這裡不適用?

保險法第 161 條是民法的特別規定,優先適用。股金基金具公共資本性質,不能被個別債權侵蝕。

Q3合作社欠社員錢,社員可以拒繳股金嗎?

不可。社員必須先繳清股金,再另案追討。兩筆帳法律上完全獨立。

Q4保險合作社的股金和銀行存款有什麼不同?

股金是出資而非存款,具資本充實義務,個別社員不能任意動用。

Q5違反第 161 條會有什麼後果?

合作社可依章程催繳,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追討股金。

Q6出社後還要繳之前的股金嗎?

依保險法第 158 條,社員出社前發生的債務仍須負責。

Q7保險合作社拖欠我理賠金怎麼辦?

寄存證信函限期催告,逾期向主管機關申訴或提起民事訴訟。

Q8本條的請求權時效是多久?

本條為禁止規定無時效問題;社員對合作社之債權請求權適用民法 15 年一般時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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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作社股金 vs 對合作社債權保險法第 161 條禁止抵銷資本充實原則特別規定須先繳股金,另案追討債權
一般商業互負債務民法第 334 條允許抵銷債之關係一般規定可雙方同意抵銷消滅
銀行存款抵銷貸款銀行法第 45 條限制(特定條件)金融機構資本充實原則受監理規範限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保険業法第 21 条以下(相互会社の社員権)/ 保険業法第 73 条(基金償却積立金)
🇰🇷 韓國보험업법 제8조 이하(상호회사의 사원권 및 기금)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 67 條以下(相互保險組織出資與責任)
🇩🇪 德國VAG § 196 ff.(Versicherungsverein auf Gegenseitigkeit - VVaG - 出資與基金規定)
🇫🇷 法國Code des assurances articles L322-26-1 ss.(Sociétés d'assurance mutuelle - 出資與基金規定)
🇺🇸 美國State Mutual Insurance Holding Company Acts(各州相互保險法,禁止股金抵銷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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