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48 條(共保條款)
- 1.保險人得約定保險標的物之一部份,應由要保人自行負擔由危險而生之損失。
- 2.有前項約定時,要保人不得將未經保險之部份,另向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48 條規定自負額制度:保險人得約定要保人自行負擔部分損失,且要保人不得將該部分另向他保險人投保。
Q · 保險自負額是什麼,可以另外找別家保險公司投保嗎?
依保險法第 48 條第一項,保險人可以約定保險標的物的一部分由要保人自行承擔損失,這就是俗稱的「自負額」「共保額」「免賠額」。第二項規定,已有自負額約定時,要保人不能將這未保險部分另向其他保險公司訂約。違反規定,該部分契約可能無效。自負額目的在於控制道德風險,讓被保險人保有自我防範損失的動機。
白話解讀
你的車險保單上有一行字你可能從沒注意過:「自負額新台幣三千元」。這意味著每次出事,前三千塊你自己吞,保險公司只賠超過的部分。這就是本條規定的「共保條款」(co-insurance clause),保險公司可以約定讓你自己承擔一部分風險。為什麼保險公司要這樣做?因為如果你什麼損失都不用扛,你可能會變得不在乎風險。車子小刮都送修、倉庫不裝防盜鎖、店面不放滅火器。自負額的本質是讓你「有痛感」,維持你自己防範風險的動機。但第二項才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重點:你不能把自負額的那部分拿去另外找一家保險公司保。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讓你自己扛的那塊,你必須真的自己扛,不能偷偷轉嫁。違反的後果可能讓這部分的保險契約無效。
法律定性
保險法第 48 條建立共保條款(自負額)制度。第一項授權保險人與要保人約定保險標的物的一部分由要保人自行負擔損失;第二項禁止要保人就未保險部分另向他保險人投保。此制度為控制道德風險、維持要保人防範損失動機的核心設計,廣泛應用於商業火險、汽車保險、健康保險、產物保險等險種。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自負額可以談嗎?怎麼選比較划算?▾
可以談。自負額越高保費越低,反之亦然。選擇邏輯是:你能承受多大的單次損失?如果現金流能輕鬆應付五萬意外支出,選五萬自負額換低保費長期更划算。內行人提示:算算過去三年的出險次數和平均理賠金額。如果幾乎沒出過險,高自負額省下的保費累積起來,通常比你自付的損失多很多。
Q2為什麼不能把自負額另外找別家保險公司保?▾
因為自負額的目的是讓你自己承擔一部分風險,維持你防範損失的動機(道德風險控制)。如果轉嫁掉,你會回到「反正什麼損失都有人賠」的心態,整個保險體系的理賠成本上升,最終反映在所有人的保費上。保險法第 48 條第二項禁止規定就是為了維持這個機制。實務上個人保險基本上沒有合法轉嫁自負額的方式。
Q3扣除式自負額和起賠式自負額差在哪?▾
扣除式:理賠金等於損失金額減去自負額,不論損失多少都先扣固定金額。起賠式:損失超過門檻才全額理賠,未達門檻則零賠。九成保戶根本不知道自己保單用的是哪種,直接影響拿到的理賠金額。內行人提示:簽約前一定要問保險業務員是哪一種,並要求白紙黑字寫清楚。
Q4保險自負額是什麼?▾
保險公司與要保人約定每次理賠時要保人先自行承擔一部分損失金額,超過部分才由保險公司賠付,目的是控制道德風險。
Q5共保條款是什麼意思?▾
保險法第 48 條第一項規範的契約安排,讓要保人承擔保險標的物的一部分損失,自負額是最常見的形式。
Q6為什麼保險公司要訂自負額?▾
三個原因:控制道德風險、降低小額理賠的行政成本、讓保戶有自我防範動機,最終反映在較低的保費。
Q7什麼叫道德風險?▾
因受保險而降低被保險人風險防範動機的現象。例如車子全保後不在乎小刮、店面全保後不裝消防,自負額是抑制這種行為的工具。
Q8保險自負額怎麼算?▾
視保單條款而定。扣除式:理賠金 = 損失 - 自負額;起賠式:損失超過門檻才全額理賠,未達門檻零賠。
Q9自負額怎麼跟保險公司談?▾
續保時主動說「我願意提高自負額」,保險公司省下小額理賠處理成本,通常給相當幅度的保費折扣。企業風管部門常用此招。
Q10出險後自負額怎麼處理?▾
蒐集損失單據 → 通知保險公司 → 確認自負額類型 → 計算理賠金(扣除式扣除 / 起賠式門檻判斷)→ 自負部分自行承擔。
Q11自負額太高怎麼辦?▾
重新與保險公司議約降低自負額(同時保費會上升),或評估是否應更換險種與保險公司。禁止另向他保險人投保未保部分。
Q12自負額 vs 自付額差在哪?▾
兩者實務上常通用。「自負額」是保險法第 48 條的法律用語;「自付額」「免賠額」「共保額」是商業實務用語,意義相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details |
|---|---|
| 扣除式自負額(Deductible) | 理賠金額 = 損失金額 - 自負額;不論損失多少都先扣除固定金額;常見於車險、火險。 |
| 起賠式自負額(Franchise) | 損失超過門檻才全額理賠,未超過則零賠;多用於海上保險、貨運保險。 |
| 比例式共保(Co-insurance) | 依約定比例(如 80/20)分擔每次損失;多用於商業保險與健康保險。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