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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80 條(標的物變更之禁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損失未估定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除為公共利益或避免擴大損失外,經保險人同意,對於保險標的物不得加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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