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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79 條(估計損失費用之負擔)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
  2. 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時,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依第七十七條規定比例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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