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 136 條(了結義務)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終止契約,或被停止買賣時,對其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所為之買賣,有了結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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