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信託法 第 66 條(移轉信託財產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信託關係消滅時,於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於前條歸屬權利人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以歸屬權利人視為受益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