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請求引渡人得選任律師為辯護人,其程序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選任辯護之規定。
根據引渡法第19條,被請求引渡人有權選任律師作為其辯護人。在這種情況下,引渡程序將適用刑事訴訟法關於選任辯護人的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引渡法、刑事訴訟法
被請求引渡人得選任律師為辯護人,其程序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選任辯護之規定。
被請求引渡人得選任律師為辯護人,其程序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選任辯護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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