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156

快速跳轉

照明燈具裝設於特殊之場所或區域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潮濕場所或濕氣場所:燈具應為用於潮濕場所或濕氣場所者,且不得讓水氣滲入或聚積於線盒、燈座或其他電氣部位。 二、腐蝕性場所:燈具應為適用於腐蝕性場所者。 三、商用烹調場所:符合下列規定者,燈具得裝設於烹調抽油煙機煙罩內: (一)燈具為適用於商業用烹調抽油煙機,且不超過其使用材質之溫度極限。 (二)燈具構造能使烹調時排出之所有揮發氣、蒸氣、油脂或油狀物不會進入燈具及配線盒,且其散光罩能承受熱衝擊。 (三)暴露於抽油煙機煙罩範圍內之燈具配件具耐腐蝕性或有防腐蝕保護,表面為平滑且易清潔者。 (四)燈具之配線未暴露於抽油煙機煙罩範圍內。 四、浴缸及淋浴區域: (一)可撓軟線連接之燈具、以鏈條或電纜懸吊之燈具、燈用軌道、懸吊式燈具或風扇,不得位於浴缸外水平距離九百毫米及自浴缸外緣頂部或淋浴間門檻垂直距離二‧五米範圍內。 (二)位於前目規定範圍以外之燈具,若容易遭受淋浴水沫噴濺者,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者;其餘應為適用於濕氣場所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56條的內容。

  • 名詞
  • 名詞
  • 承受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56 條規定:「照明燈具裝設於特殊之場所或區域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潮濕場所或濕氣場所:燈具應為適用於潮濕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5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