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203 條

標準電動機配線應包括下列各部分,如圖二○三所示: 一、幹線分接導線(W1):自幹線分接點至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之線路。 二、分路(W2):自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至電動機之線路。 三、電動機控制線路(W3):包括有當過電流保護裝置。 四、二次側導線(W4):繞線型電動機自轉子至二次操作器間之導線;其載流量不小於二次側全載電流一‧二五倍。為連續性負載者,得以溫升限制為條件,選擇較小導線。 五、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P1):保護分路配線、操作器及電動機之過電流、短路及接地故障。 六、隔離設備(SM):於電動機或操作器檢修時隔離電路。 七、電動機過載保護裝置(P2):保護電動機及其分路,避免因電動機過載而燒損。 八、操作器(C):控制電動機之起動、停止、反向或變速,裝於鄰近電動機,使操作者可視及電動機之運轉。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根據提供的上下文,無法找到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03 條的相關資訊。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