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於對地電壓超過五十伏特之電動機或操作器帶電部分應裝設於前條第一項規定之位置加以防護。於該用電器具運轉期間若需要調整或維修者,應提供人員站立之絕緣墊或絕緣平台。
根據問題提供的資料,我們無法找到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52條」相關的內容。因此,我們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或範例的論述。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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