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36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及其配件之所有管口,應加以整修或去除粗糙邊緣,使導線出入口平滑不致有損傷導線絕緣或被覆之虞。但其具螺紋之配件可以旋轉進入導線管內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訊,無法回答該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