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5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電纜架內電纜之敷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得敷設於同一電纜架。 二、不同電壓等級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超過六百伏特之電纜為金屬被覆電纜。 (二)超過六百伏特之電纜與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者,以電纜架相容材質之硬隔板加以隔開。 三、電纜連接位置可觸及,且不易遭受外力損傷者,得在電纜架內作連接,惟連接後不會凸出電纜架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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