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8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在礦坑、防空壕及其他坑道(煤礦坑除外)內設施線路時,應接左列規定辦理: 一、低壓線路應按第三百七十九條之各款規定設施之。 二、高壓線路限按電纜裝置法設施,在易受外物觸及損傷之處,應加適當之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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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礦坑、防空壕及其他坑道(煤礦坑除外)內設施線路時,應接左列規定辦理: 一、低壓線路應按第三百七十九條之各款規定設施之。 二、高壓線路限按電纜裝置法設施,在易受外物觸及損傷之處,應加適當之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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