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斷路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熔線及斷路器裝設之位置或防護,應避免人員於操作時被灼傷或受其他傷害。斷路器之把手或操作桿,可能因瞬間動作致使人員受傷者,應予防護或隔離。 二、斷路器應能指示啟斷(OFF)或閉合(ON)電路之位置。 三、斷路器應有耐久而明顯之標識,標示其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啟斷電流,及廠家名稱或型號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斷路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熔線及斷路器裝設之位置或防護,應避免人員於操作時被灼傷或受其他傷害。斷路器之把手或操作桿,可能因瞬間動作致使人員受傷者,應予防護或隔離。 二、斷路器應能指示啟斷(OFF)或閉合(ON)電路之位置。 三、斷路器應有耐久而明顯之標識,標示其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啟斷電流,及廠家名稱或型號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