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88 條(股份收買請求權之失效)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第一百八十六條股東之請求,於公司取銷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之行為時,失其效力。
- 股東於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期間內,不為同項之請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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