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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6 條(公司成立要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司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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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小法師
這個法規是說,如果一個公司想要在台灣成立,必須先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如果沒有登記,就不能成立公司。 舉個例子,小明和小華想要開一家新公司,他們必須先到中央主管機關登記,才能正式成立這家公司。如果他們沒有登記,就不能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