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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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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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交條例第54條規範鐵路平交道違規:強行闖越、未暫停、超車迴車停車,罰鍰1萬5千至9萬元並吊扣駕照一年,肇事吊銷。
Q · 平交道違規會被罰多少?會吊照嗎?
最高罰9萬並吊扣駕照一年,肇事則吊銷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平交道違規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駕駛執照直接吊銷。三種行為會觸發:警鈴已響或遮斷器放下仍強行闖越、無看守設備的平交道未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在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9萬元上限在整部條例中名列前茅,僅次於酒駕與肇事逃逸。
深度解讀
台灣過去十年,平交道事故奪走 161 條人命。立法者把平交道違規的罰金拉到跟酒駕同一個等級:1 萬 5 千到 9 萬元,外加吊扣駕照一年。如果因此肇事,駕照直接吊銷。三種行為會觸發這條:柵欄放下或警鈴響了還硬闖、沒柵欄的平交道不暫停就直接衝過去、在平交道上做任何不該做的事(超車、迴車、倒車、停車)。9 萬元的罰金上限在整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名列前茅,僅次於酒駕和肇事逃逸。立法者的訊息再清楚不過:平交道不是讓你搶秒數的地方,它是用人命標價的禁區。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5 則
立法沿革 7 版
本條有 3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7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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